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员
全校中层领导干部。
二、报告程序
1.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外出报批程序
(1)凡工作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因公、因私外出离汉均须请假,须提前在我校离汉(校)申请(行程报批)程序中填写离汉(校)出行时间、返回时间、目的地、中转城市、出行事由等基本信息,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其中由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联系或分管的单位,则由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审批。
(2)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离汉(调研、考察、访问、学习等),由负责组织协调的部门统一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呈报校党委书记审批,呈报校长知会。
2.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外出报批程序
参照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外出离汉请假要求,在离汉(校)申请(行程报批)程序中履行报批手续,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中层领导干部外出离汉请假申请流程及步骤请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机关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离汉,要安排好相关工作,视情况指定其他负责人临时主持工作。
2.教学科研单位及部分直(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同时外出,确需同时外出的,须在“出行事由”中说明原因,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3.中层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通畅,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通过离汉申请程序报告请示。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考勤、出差、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
5.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本通知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外出不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的中层领导干部,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和恶劣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人员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2019年12月31日发布)同时废止。
联系人:蔡庆昱 8011
附件:1. 外出离汉请假申请(行程报批)流程
2. 外出离汉请假申请(行程报批)步骤
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外出离汉请假申请(行程报批)流程
附件2: 外出离汉请假申请(行程报批)步骤
1. 在手机端-企业微信申请步骤:
(1)登陆企业微信平台,进入流程工作台,点入智慧教工:
(2)点入离汉申请(行程报批):
(3)填写详细外出情况,提交相关领导审批。
2. 在电脑端申请步骤:
(1)登陆信息门户,进入应用中心-服务-流程平台:
(2)搜索点入离汉申请(行程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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