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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中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

严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华师党字〔2024〕32号)执行。

1.证件集中保管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由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往来台湾通行证由港澳台办公室集中保管,严禁个人私自持有。

2.审批与领用要求:确需因私出国(境)的,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证件领用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予核发证件。

3.按时上交要求:(1)办理签证、出国(境)申请完成10个工作日后才出国(境)的,须将证件先上交集中保管,临出发前再办理借出;(2)因私出国(境)返回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证件上交集中保管。(3)新提任干部任职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件上交集中保管。(4)未办理过因私证件的,应填写《零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报告单》(附件1)报党委组织部。逾期未交或无正当理由拒不上交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有关纪律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因私出国(境);非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出国(境)事项;不得在出国(境)期间从事与申请事由无关的活动;严禁以因私名义办理因公事宜。按及时报告事项有关要求在30日内向组织报告。

二、加强兼职管理

严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修订)》(华师党字〔2024〕34号)执行。

1.定期检查清理:启动2026年中层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清查工作。各单位须对本单位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请各单位填报《中层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凡发现新增兼职且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须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附件3),说明兼职事由、时间、单位性质及是否取酬等情况,经单位研究同意后,集中报党委组织部履行补报手续。逾期未报的,视为违规兼职。

2.严控兼职数量:“双肩挑”干部兼职总数一般不超过6个,专职干部兼职总数一般不超过4个。对于兼职数量已超过规定上限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规范。

3.有关纪律要求:未经批准,中层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企业兼任职务(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监事、负责人等),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三、加强离汉请假管理

中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华师行字〔2026〕2号)的有关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汉(含工作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均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1.报批程序要求:

(1)个人离汉报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须提前在学校“离汉(校)申请(行程报批)”程序中如实填写离汉(校)出行时间、返回时间、目的地、中转城市、出行事由、同行人员等信息。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其中,由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联系或分管的单位,则由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离汉。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参照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外出离汉请假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汉。领导干部离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向审批领导及时报告行程动态。

(2)集体外出报批: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外出离汉(调研、考察、访问、学习等),由负责组织协调的牵头部门统一办理报批手续。牵头部门应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提前5个工作日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呈报校党委书记审批,并报校长知会。

因紧急情况确需临时离汉的,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先行向审批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汉,并在返汉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申请程序,补全书面审批手续。中层领导干部外出离汉请假申请的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见附件4。

2.有关纪律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请假报批规定,对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离汉、逾期不归、虚假报批等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四、加强分工调整报备管理

严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办法》(华师党字〔2020〕76号)执行。

1.分工调整报备要求:校内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须按规定向学校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学校党委报备不得调整。各单位领导班子换届、人员调整或工作调整时,应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研究提出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意见后,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履行书面备案报告报学校党委。

2.加强报备管理:请各单位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5),将纸质版提交党委组织部,word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zbgb@ccnu.edu.cn。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自上一次分工备案后,期间如存在分工调整半年及以上情形的也需一并报送。如自上一次分工调整报备后,无分工变动则无需重复报送纸质版,只须报送word电子版。此后,若有分工调整须按要求及时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中层领导干部,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执行。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适时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蔡老师 8011     张老师 7907

电子版报送邮箱:zzbgb@ccnu.edu.cn


附件:

1.零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报告单

2.中层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

3.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

4.中层领导干部外出离汉请假申请的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

5.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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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零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报告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中层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备案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中层领导干部外出离汉请假申请的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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