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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会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4月12日,学校召开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会。校党委书记黄晓玫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骆军,校长助理、纪委副书记林更茂出席会议。

黄晓玫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查核结果处理进行规范,充分说明中央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极端重要。

黄晓玫强调,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能有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处理查核结果可以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黄晓玫就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责任扛在肩上。领导干部要从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持做到吃透精神填、按照要求填、仔细认真填。二是把工作落在实处。今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较以往有所调整,而且又是按照首次填报填写,时间紧,要求高,工作的各个环节一定要落细、落小、落实,确保“两项法规”落地见效,确保今年查核比对一致率大幅提高。三是把纪律刻在心中。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属于党规党纪,不如实报告就是违纪。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有效防止漏报,坚决杜绝瞒报。

会上,骆军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辅导报告,介绍了“两项法规”的新精神、新要求,并就如何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做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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