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总体要求,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加强党校教育培训工作,为不断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强化中层干部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学校深化改革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举办中层干部培训。选派干部赴境内外进行脱产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养,拓宽干部国际化视野,适时出台《中层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暂行规定》。
2.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完成部分岗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补充与学院行政班子换届工作。
3.完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修订与完善中层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与合理化,适时出台《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4.开展中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完成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主要内容的全校中层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5. 加强干部培养工作。积极往外推荐干部,努力拓展渠道,为我校后备干部赴中央和地方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做好湖北省“三万工作队”、云南牟定、博士服务团等干部选派工作。
6.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二、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1.巩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中心工作新发展。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总结梳理学校党建工作,做好基层党建考评迎检工作,争创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优秀。修订完善我校基层党建考评体系,组织开展“七一”总结表彰。
3.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员队伍素质。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4.加强湖北省高校党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基地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完成来自全省120余所高校、500余人次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发挥我校党建工作优势,不断扩大我校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5.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公开发表党建理论与经验文章5篇以上。组织召开湖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年会,做好有关党建研究课题的申报、研究、结项评审等工作。
6. 推进党建实践成果建设。继续加强党建工作法可视化实践点建设,建成一批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实践点。
三、加强党校教育培训工作
1. 建立与完善党校工作制度,推进党校工作创新。制定出台《华中师范大学党校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校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汇编》各项制度,提升党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 选优训强党校工作队伍,完成新一轮“党校教师”聘任工作。开展好集体备课与教学研讨,加强党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加强对分党校的指导与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对象培训的方式与途径。
4.做好党校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培训工作。办好1期教工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恽代英党校培训班、2期预备党员培训班,2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全年完成培训人数不少于6500人。
5.加强党校学员跟踪培养,开展好“恽代英党校班读书会”等党校课外活动;丰富党校培训课外研读资料,适时编选《学习文选》等学习资料,编写出版预备党员培训教材1部。
四、部门自身建设
1.强化廉政勤政建设。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方案,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充分利用支部组织生活会、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部务会等平台,提升部门工作人员的党性修养与业务水平。
2.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软件与硬件相结合,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部门建设,争当文明创建表率。
3.推进部门信息化建设。配合学校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强组织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水平。做好部门网站、党员信息系统的更新与维护等工作。
4. 积极做好信访、接待、档案立卷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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