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华师一附中副校长的通知
华师一附中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一附中选拔副校长一名,派往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博乐分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理论成果,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本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驾驭、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及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求真务实,有实干精神,敢于从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持有正确的政绩观,工作实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能保证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作风优良,诚信度高,协作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特别是能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得到多数群众的拥护。
5.组织纪律性强,能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在一附中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年级主任(含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等岗位任职三年及以上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程序
1.动员及个人报名。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支持和参与此次选拔工作。报名者从华师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公开选拔华师一附中副校长个人报名表》,于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电子版彩色登记照发送到zzbccnu@mail.ccnu.edu.cn。
2.资格审查。华师党委组织部按照任职条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8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一定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4.组织考察。华师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个人报名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以个别谈话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5.讨论决定。华师党委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6.公示。对新提任的人选进行公示。
7.任用。公示期满,由华师党委发文任用。
三、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晓刚,联系电话:67868011;13207127456。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选拔一附中党委书记个人报名登记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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