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委关于“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3年上半年在全省组织实施教育管理类子工程。现就统筹做好培养对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及资格条件
1、推荐范围。校内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并适合从事教育行政(或院校)领导工作的现职人员。
2.资格条件。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个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1970年以后出生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须满1年以上;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5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2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4)教育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强,并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政治坚定,品德优良,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被推荐人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要求为称职(含合格)以上等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3年1月。
二、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请于1月22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电子文档请发至:361996170@qq.com
联系人:龚炜
报送地址:行政楼501室。
联系电话:8011。
附件1:全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册.xls
附件2:干部简要情况表.doc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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