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大学生党员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相关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和学校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20年大学生党员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教育引导大学生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史国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在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充分发挥好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培训对象与规模
非毕业年级大学生党员50名,由相关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名额择优推荐(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要求
本次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学习
培训的课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史国史、党章党纪党规、党性修养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第二部分围绕后疫情时代的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内容设置选修课程(见附件2)。
参训学员还可通过大学生网络党校官网“停课不停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益专题,学习了解疫情防控小知识和其他学习资源。
课程形式包括专家讲座、主题报告、专题访谈、案例教学、专题片、微课等。
学员须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上学习全部必修课程,学习时长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结合实际学习选修课程。学员须保护培训平台的知识产权,不得对网络课程资源进行录制、下载和传播。
(二)交流研讨
培训期间,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个人学习、生活或工作实际,在培训平台上的班级研讨区发帖参与交流研讨,不少于2次。
(三)心得撰写
参训学员必须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围绕“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争做新时代学生楷模”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四、培训平台与服务
(一)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此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
(二)支持服务
为更好地做好培训服务支持工作,及时解决参训学员遇到的各类问题,培训平台主管单位建立了多元服务支持体系,学员除与学校党校联系人沟通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培训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客服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直接拨打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五、培训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12日—6月15日)
1.相关分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本单位学员的推荐报送工作,根据分配名额于6月14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3)。
2.学员注册或登录账号,熟悉操作方法。
(二)学习阶段(2020年6月16日—7月6日)
学员按培训要求认真学习,完成全部学习任务。
(三)总结阶段 (2020年7月7日—7月15日 )
经党校认定合格的学员于7月15日前在“班级首页-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下载并打印“学时证明”,作为本次培训的结业证书。
六、组织保障
(一)实行学时管理制。学员线上学习后,可获得相应学时,系统自动记录。
(二)实行集中管理制。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分党委(党总支)积极配合,参与学员管理。
(三)实行学习通报制。党委组织部(党校)适时将参训学员的学习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向相关分党委(党总支)进行通报。
党校联系人:魏老师
手机:13296512782或18772297795
QQ:2534482249或314095224
附件:1.2020年大学生党员网络培训示范班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大学生党员网络培训示范班课程安排表
3.2020年大学生党员网络培训示范班报名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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