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按照党委组织部(党校)2021年工作计划,决定举办第6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规模
尚未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集中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本期培训班规模为3000人左右,各分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和指导性计划选派学员参训。(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条件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国家形势政策和安全教育,伟大抗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
三、培训方式与要求
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下学习
线下学习分为集中讲授、影像教学、实践活动、分组讨论四个环节。
1.集中讲授:共安排《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作风》《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观》等6次专题学习,要求每名学员必须完成3次专题学习。
集中讲授以分党校为单位分批次开展,第六至十分党校预计于4月开班,第一至五分党校预计于5月开班。每个分党校可根据教室容量将学员分为两批先后上课,一部分学员先进行3次线下专题学习,剩余部分学员再进行另外3次线下专题学习(见附件2)。
2.影像教学:《摆脱贫困》。
3.实践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带队老师要充分利用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红色资源,指导学员深入革命遗址、纪念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学校校史馆等地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学员传承红色基因,做党的优良传统的弘扬者。活动中,要
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安全有序。
4.分组讨论:各分党委(党总支)带队老师要组织本单位学员围绕“学党史砺初心,新征程再出发”主题,结合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展开研讨,从党史中汲取成长的智慧和力量。
(二)线上学习
线上学习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此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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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学习分为课程学习、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学员须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上学习课程(见附件3),学习时长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学员须保护培训平台的知识产权,不得对网络课程资源进行录制、下载和传播。
2.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必须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并在平台上提交。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培训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1日—4月9日)
相关分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推荐标准和时间要求做好本单位学员的推荐报送工作,于4月9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hddx@mail.ccnu.edu.cn。
(二)学习阶段(2021年4月16日—6月19日)
学员按培训要求认真学习,完成线上和线下全部学习任务。
(三)总结阶段 (2021年6月20日—6月25日)
各分党校于6月25日前领取纸质结业证书。
五、组织保障
(一)各分党校的牵头单位要与其他组成单位沟通协商,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期培训任务。党委组织部(党校)适时将参训学员的线上学习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向相关分党委(党总支)进行通报。
(二)各分党校要选配好班主任和带队老师,按规定做好培训班学员的日常管理、成绩汇总、评优总结、资料归档等具体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实践活动、分组讨论,确保培训质量和育人效果。
附件:1.第6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分党校设置及相关情况一览表
2.第6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线下教学信息表
3.第6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线上课程表
4.第65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有关工作安排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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