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67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校、相关分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举办第67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
二、培训对象与规模
尚未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分党委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和今年的指导性计划,合理选派学员参训(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期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性质与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员条件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
四、培训方式与要求
本期培训采取以线下集中授课为主,线上自主学习作为补充的方式进行,分集中讲授、影像教学、分组讨论、学习心得、结业考试、课外自学等形式进行。
(一)集中讲授
安排《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作风》《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观》等6次专题学习。集中讲授以分党校为单位分批次开展,第一至五分党校预计于4月开班,第六至十分党校预计于5月开班。
(二)影像教学
录像课:伟大建党精神系列党课。
(三)分组讨论
各分党委(党总支)带队老师要组织本单位学员围绕“学习伟大建党精神,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主题,结合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展开研讨,从中汲取成长成才力量,赓续红色血脉,争做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新人。
(四)学习心得
参训学员必须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紧紧扣住“接受入党培训,端正入党动机,践行使命担当”这一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各分党校要遴选出优秀稿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党校。优秀稿件将在《华大党校》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刊发。
(五)结业考试
参训学员在完成集中培训后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课外自学
课外自学的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导读系列讲座、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解读等5个方面的专题,相关学习资源在《华大党校》微信公众号“党校之声——培训学习资料”栏目中获取。
自学时长不少于8学时,以提交学习笔记的形式进行考核。参训学员须提交5篇学习笔记,每篇不少于300字,包括学习日期、主题、内容简介、学习感悟等。集中培训后,各组组长收齐本组学员学习笔记,发带队老师评阅,评阅结果作为学员结业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培训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3月17日—3月31日)
相关分党委要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做好本单位学员的推荐报送工作,根据分配名额于3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hddx@ccnu.edu.cn。
(二)学习阶段(2022年4月1日—6月19日)
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学习,积极思考,踊跃研讨,参加考核考试,努力完成全部学习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
各分党校要在严格过程管理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结业考核,做好结业认定、优秀学员评选等工作,于6月30日前提交结业名单,到行政楼附楼114办公室领取相关证书。
六、组织保障
(一)本期培训班各分党校的承办单位要与其他组成单位沟通协商,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期培训任务。
(二)各分党校要选配好班主任和带队老师,按规定做好培训班学员的日常管理、成绩汇总、评优总结、资料归档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学员讲坛和分组讨论,确保培训质量和育人效果。
附件:1.第67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分党校设置及相关情况一览表
2.第67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有关工作安排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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