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相关分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端正入党动机,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举办第68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党的事业接班人
二、培训对象和规模
尚未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集中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各分党委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和今年的指导性计划,合理选派学员参训(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期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有: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作风,党的性质与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榜样示范教育,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等。
四、培训方式与要求
本期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设置集中讲授、影像教学、分组讨论、撰写心得、结业考试和课外自学六个环节。
(一)集中讲授
安排《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作风》《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观》等6次专题学习。集中讲授以分党校为单位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第六至十分党校)预计于10月下旬开班,第二批(第一至五分党校)预计于11月下旬开班。
(二)影像教学
观看《功勋闪耀》,学习先进事迹,领会崇高精神。学习链接:https://www.12371.cn/2022/07/21/VIDE1658363705090745.shtml
(三)分组讨论
各分党委(党总支)带队老师要组织本单位学员围绕“学党的二十大精神,谈我的理想与信仰”主题,结合社会现实、自身实际和培训体会展开深入研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学习心得
参训学员必须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紧紧扣住“我在党校学习期间最大的收获”这一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
(五)结业考试
参训学员在完成集中培训后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课外自学
课外自学的主要内容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解读、中共一大纪念馆(数字纪念馆)、“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伟大变革”系列报道、《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等5个方面的专题,相关学习资源在《华大党校》微信公众号“党校之声——培训学习资料”栏目中获取。
自学时长不少于8学时,以提交学习笔记的形式进行考核。参训学员须提交5篇学习笔记,每篇不少于300字,包括学习日期、主题、内容简介、学习感悟等。集中培训后,各组组长收齐本组学员学习笔记,发给带队老师评阅,评阅结果作为学员结业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培训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4日—10月20日)
相关分党委要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做好本单位学员的推荐报送工作,将报名表于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hddx@ccnu.edu.cn。
(二)学习阶段(2022年10月21日—12月16日)
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学习,积极思考,踊跃研讨,参加考核考试,完成全部学习任务。教学课表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7日—12月30日)
各分党校要在严格过程管理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结业考核,做好结业认定、优秀学员评选等工作,于12月25日前提交结业名单,到行政楼附楼114办公室领取相关证书。
六、组织保障
(一)协作配合:各分党校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其他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各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期培训任务。
(二)落实责任:各分党校要选配好班主任和带队老师,按规定做好培训班学员的日常管理、成绩汇总、评优总结、资料归档等具体工作,组织学员参与讨论,引导自主学习,确保培训质量和育人效果。
附件:1.第68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分党校设置及相关情况一览表
2.第68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有关工作安排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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