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41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高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举办第41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过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的中共预备党员(包括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含党组织关系暂未转出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和2020级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安排
本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安排在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利用每周五、周六的晚上进行教学,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集中讲授、小组讨论、自主学习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环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各分党委(党总支)务必于9月18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华中师范大学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ddx@mail.ccnu.edu.cn。填写登记表时,将学员按照10名一组(原则上)做好分组工作,并注明带队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组别和组长。务必在本期培训班开班前,告知每一位学员培训具体要求,明确培训任务。
2.严肃培训纪律。参训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做到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培训期间,各培训班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负责考勤和教学督查,对违反培训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要视情形给予及时、严肃的处理,从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带队老师要督促本单位学员按照学校党校规定认真开展自主学习,参加并指导学员的讨论,完成好审阅学员学习总结等工作。
3.本期培训开班前学校党校将召开班主任、带队老师和小组长工作会议,布置本期培训班具体工作。
4.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督促本单位学员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集中培训期间,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及体温异常者,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带队老师。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0年9月14日
阅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