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44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断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预备党员大力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按照党校年度工作计划,特举办第44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强化思想入党,提升政治觉悟,增强理论素养
二、培训对象
未参加过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的中共预备党员(包括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含党组织关系暂未转出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
三、培训内容
本期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安排。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解读,党史,党的政治建设,伟大抗疫精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马列经典著作导读,党性修养,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
四、培训时间与方式
本期预备党员培训采取线下集中授课与线上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讲授、小组讨论、自主学习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环节。
(一)课程学习
以线下集中讲授,线上自主学习的方式进行理论学习。集中培训安排在3月中下旬,利用每周五、周六的晚上进行教学,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员讲坛
利用课前的学员讲坛开展“学习伟大建党精神,汲取成长成才力量”活动。各小组结合党的百年辉煌历史、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讲解,从中汲取成长成才力量,赓续红色血脉,争做传承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新人。
(三)小组讨论
围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与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小组讨论。引导学员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领悟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与担当,在新征程中贡献展现新作为。
讨论时,各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遴选出优秀发言稿,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党校。优秀稿件将在《华大党校》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刊发。
(四)学习心得
各位学员要把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心得体会作为在预备期内对党组织最重要的一次思想汇报来认真对待、用心撰写。撰写要紧密联系本期培训实际,紧紧扣住“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这一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思想汇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除学员为教师的分党委(党总支)外,每个分党委(党总支)须指派1名带队老师负责培训组织工作,主办单位的带队老师同时兼任班主任。
各分党委(党总支)务必于2月28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华中师范大学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ddx@ccnu.edu.cn。填写登记表时,将学员按照10名一组(原则上)做好分组工作,并注明带队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组别和组长。
2.严肃培训纪律。各分党委(党总支)务必在本期培训班开班前,告知每一位学员培训具体要求,明确培训任务。参训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做到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培训期间,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负责考勤和教学督查,对违反培训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要视情形给予及时、严肃的处理,从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带队老师要督促本单位学员按照学校党校规定认真开展自主学习,参加并指导学员的讨论,完成好审阅学员学习心得等工作。
3.本期培训开班前,学校党校将召开班主任、带队老师工作会议,布置本期培训班具体工作。如学员人数与此前上报数据有较大变化,或有其他问题,请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
4.注意疫情防控。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督促本单位学员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集中培训期间,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及体温异常者,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带队老师。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2778或15090073134,QQ:844079313或2534482249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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