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部署,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科学发展、服务师生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基层组织,努力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强组织、增活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创科学发展之先、争和谐校园之优。
2.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着力破解基层党组织建设难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第二十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筹备召开第二十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抓好《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编写《高校党建工作指导手册》,推动高校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召开全国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研讨会。召开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调研,研究制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3.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师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建设者和模范实践者。做好新党员、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和培训。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大学生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加强对高校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分别召开青年教师、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建工作座谈研讨会。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稳定骨干。
4.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系统学习计划,列出讨论专题,努力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创新学习形式,完善考核制度。充分利用网络、手机、楼宇视频系统等媒体扩展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加强干部理论培训。在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中,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把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与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紧密结合。修订《大学生党课读本》,推荐高校师生理论学习书目。
5.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通过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合力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利用“三八”、“五一”、“五四”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岗位竞赛、对标定位等活动,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共建格局,共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与拓展。
二、解难题、转作风,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6.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把创先争优内化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之中,并使之常态化。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改革大局为重,以事业发展为重,深入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把各地各学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重大项目、重点改革、重要工作中勇挑重担,立足本职岗位当先进、争一流、作贡献。
7.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强化统筹指导,注重示范推广,从国家、地方和学校层面协调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强薄弱环节,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坚持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加快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布局优化,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整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8.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不断破解发展难题,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落实《校车安全条例》。加大老少边穷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制定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治理乱收费、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等措施办法,全面落实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不断深化机关干部调研蹲点。总结提炼组织教育部机关干部调研蹲点的经验,加大干部选派力度,力争安排更多部机关干部适时轮流下基层,带着一个问题,蹲在一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找到一个办法,形成一个成果,以此深入调查研究,服务师生群众。通过定期走访、驻校蹲点、帮困解难、“三进三同”等多种渠道,强化干部服务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深入基层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通过选派优秀后备干部挂职锻炼、结对帮扶等,切实做好扶贫工作。
10.建立完善深入基层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各级教育机关和干部把工作重心下移,建立联系点,定点联系指导教育基层单位。建立完善教育部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师生长效机制,研究制订《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蹲点服务师生的意见》,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与制定政策的专项调研相结合、与总结典型经验相结合,并逐步推广到教育系统各级管理部门。
11.做好校园和谐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加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持排查整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矛盾问题和治安隐患,做好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及应急避险能力。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完善突发事端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课堂、讲座和校园网络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
三、抓研究、树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12.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理论研究工作。继续推进创先争优理论研究论文征集活动,加强对创先争优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和总结,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会。继续将创先争优理论研究纳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教育系统人才和智力优势,努力产生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成果,为全党创先争优理论研讨作出应有贡献。
13.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表彰工作。继续做好对中央精神、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举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做好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及表彰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七一”后组织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
14.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深入总结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与成效、经验与特点,认真梳理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使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电子测评系统等,广泛听取党内外对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意见,把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总结评估和转化运用工作。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15.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地各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推动各地各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16.抓好群众评议。根据中央和教育系统关于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做好群众评议与已经开展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的相互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的有机衔接,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
17.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级教育机关和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深入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有效途径,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指导各地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找准创先争优服务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和推动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争创主题、突出争创重点、创新争创载体,同时做到分类指导与坚持标准的统一。
18.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使组织要求与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有机融合,激发党支部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深入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中心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完善评价机制、典型示范引路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把成熟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把理论成果转化为行动机制,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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