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中层副职干部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以岗位选聘方式选拔部分中层副职干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处副处长1名
基建处副处长1名
档案馆(校史馆)副馆长1名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修订)》(华师党字〔2024〕47号)执行。职务、职称、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合拟任职岗位,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财务处副处长岗位报名者原则上应具有财会管理、经济管理或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基建处副处长岗位报名者原则上应具有基建领域相关学科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高校基建工作业务。
档案馆(校史馆)副馆长岗位报名者原则上应具有档案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档案工作业务。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向组织表达意愿、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选聘中层副职干部报名表》,在《报名表》上填写报名岗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党委表达个人意向。报名岗位限报1个。《报名表》请于2024年12月20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张栩晨,电话:7907;行政楼503办公室),word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zbgb@ccnu.edu.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有关干部提任条件,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聘岗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则该岗位不进行选聘述职,以民主推荐方式产生。
(三)选聘述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聘述职分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对报名岗位的工作思路。个人陈述时间为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为3分钟。
(四)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与任职环节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精神进行。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切实落实“九严禁”、“九必须”。严禁采取拉票、说情、借汇报工作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在选拔过程中有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在选拔工作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向纪委办、党委组织部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纪委办:
67868010(电话)
http://jwjcc.ccnu.edu.cn(网页)
党委组织部:
67868012(电话)
jiandu@ccnu.edu.cn(邮箱)
特此公告。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选聘中层副职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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