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下午,学生党支部书记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座谈交流会在十号教学楼607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覃红、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骆军、城环学院党委书记梁志群、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连海江、城环学院党委副书记黎俊玲、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叶雷、心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苏晓刚出席了座谈会。来自城环学院、音乐学院和心理学院的23名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连海江对《标准》做了解读。他提到,学生党支部要具体抓工作落实,《标准》的第一和第六部分,主要是针对学校和学院层面提出责任和保障要求,第二至第四部分是跟支部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发展党员或者说学生党建工作的几个具体步骤来提出要求的。教育培养是重点,发展质量是根本,党员管理是基础,作用发挥是关键。
学生支部书记就学习《标准》的心得体会、当前学生党建存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等做了自由发言。同学们普遍反映,《标准》的出台为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支部工作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同学们指出,当前学生党支部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生党支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够深入、深刻;二是研究生党组织生活效果有待提高;三是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动力不足,党务工作与专业融合不够;四是学校层面对于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个学院的副书记也分别结合各自学院的学生党建工作特点、难点做了发言,并对学习贯彻《标准》提出了建议。音乐学院副书记叶雷提出要加强团员教育与党员教育的有效衔接,城环学院副书记黎俊玲建议要根据学生群体的特点改进支部设置方式,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尤其要积极探索如何促进班主任工作队伍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心理学院副书记苏晓刚提到要激发学生党员的身份认同感,建立党员教育服务基地,把党员的教育实践抓在经常。
校党委副书记覃红做了总结讲话。覃书记寄语学生党支部书记,一是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带头学习《标准》,明确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二是要做好支部书记工作,进一步彰显组织育人功能;三是要自学践行“三带头”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覃书记尤其强调,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身份认同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将直接影响学生党员乃至普通同学的相关认同感。他希望学生党支部书记能够遵照标准,真抓实干,将个人的成长与学校的发展、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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