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今年党内统计等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请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12月25日前,将发展党员审批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并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发展对象的信息从“计划发展对象信息库”调档至“预备党员信息库”。仍滞留在“计划发展对象信息库”中的所有信息,将退回至“党校结业人员信息库”。
2.12月31日前,报送201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纸质版,并将相关信息从“党校结业人员信息库”调档至“计划发展对象信息库”。2011年1月1日后,“计划发展对象信息库”的“录入”、“审核”功能将全部关闭。
3.12月31日前,补充、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各个子库的信息以及组织结构的相关信息。在此时间之前,各库的所有功能将全面开放。
4.关于支持服务。在进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修改等各项操作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部联系。联系人:金新利;电话:67868013。
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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