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具体安排,我校拟从校内选派一名同志赴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挂职,任副县长。现就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风过硬、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处级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二、挂职期间的管理
1. 挂职期限原则上为1年。干部在挂职期间所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挂职结束后不再保留。
2. 干部挂职期间,由牟定县和学校共同管理,以牟定县为主。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3. 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挂职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挂职单位作出鉴定,学校备案。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达给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
2. 请有意赴云南挂职的同志,填写好《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报名表》于2014年2月21日下午5:3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余海军,联系电话:67868013。
四、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报名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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