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任刘方同志为南湖工程项目主管(副处)。
为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现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13年2月27日到3月1日)。对被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以在3月1日下午5: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或党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电 话:
纪委、监察处:67868010
组 织 部:67868012
E-mail地址:
纪委、监察处:jubao@mail.ccnu.edu.cn
组 织 部:zzbccnu@mail.ccnu.edu.cn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拟提任人选基本情况
刘方,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3月出生,陕西西安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2年6月武汉理工大学建工系工民建专业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现为审计处工程审计室主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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