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华师一附中副校长的通知
华师一附中党委:
根据一附中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一附中公开选拔副校长一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理论成果,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大局意识,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管理工作;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特别是能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
5.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行政管理能力;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7.熟悉华师一附中的发展状况;
8.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担负繁重的领导工作。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具有在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年级主任、支部书记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经历;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1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1.动员及组织民主推荐。召开一附中教职工大会,动员教职工关心、支持和参与此次选拔工作,并根据条件填写民主推荐表,积极向组织推荐或自荐。
2.个人报名。个人从华师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或从一附中党委领取《公开选拔华师一附中副校长个人报名表》,在5月9日(星期一)下午17:00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电子版彩色登记照发送到华师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为zzbccnu@mail.ccnu.edu.cn。
3.资格审查及确定考察人选。华师党委组织部按照任职条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一附中党委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民主推荐、个人报名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华师党委组织部采取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5.讨论决定。华师党委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6.公示。对新提任的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7.任用。公示期满,由华师党委发文任用。
三、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迪明,联系电话:67867332;15871395796
附件: 公开选拔华师一附中副校长个人报名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阅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