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
根据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在中心范围内公开选拔副主任一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理论成果,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大局意识,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管理工作;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综合驾驭、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特别是能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7.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中心的学科发展状况;
8.身体健康。
(二)其他条件
1.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程序
副主任人选按照民主推荐、个人报名、民意测验、组织考察、党委审批的程序产生。具体程序为:
1.动员。中心党总支召开中心教职工动员大会,公布选拔工作方案,动员教职工关心、支持、参与选拔工作,组织教职工填写民主推荐表,根据条件积极向组织推荐副主任人选。
2.报名。个人填写报名表,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交党委组织部。(《个人报名表》可直接在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ccnu.edu.cn中的“下载中心”—“干部工作类”中下载)报名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将向所有报名人员通报报名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述职。
3.述职及民意测验。中心党总支召开中心教职工大会,符合条件者进行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工作情况和拟任岗位的工作思路。述职时间为15分钟。述职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在中心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
4.确定考察人选。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履职考核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发布考察预告。
5.考察。根据考察预告所确定的时间和范围,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就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6.党委审批。党委常委召开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岗位任职人选。
7.任前公示。对新提任的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8.任用。公示期满,党委发文任用。
三、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报名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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