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的通知
教育学院党委:
你院行政领导班子已任期届满。为实现新老行政领导班子顺利交接,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你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职数
本届院行政领导班子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即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1名,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1名。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
院长的任职条件按《华中师范大学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院长公告》的规定执行。副院长的任职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管理工作,持有正确的政绩观,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有实干精神,能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学习掌握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具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驾驭、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及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能正确行使权力,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的监督。
6.能认真贯彻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作风优良,诚信度高,协作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特别是能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
(二)其他条件
1.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新提任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本学科发展趋势。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行政领导班子人选按照民主推荐、个人报名、述职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审批的程序产生。院长选任前期已完成报名与审查工作,面试、考察、聘任程序与行政班子换届程序合并进行。具体程序为:
1.动员。学院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动员大会,公布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动员教职工关心、支持、参与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组织教职工填写民主推荐表,根据有关条件积极推荐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
2.副院长岗位报名。个人填写报名表,于12月22上午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67867907,联系人:苏晓刚。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个人报名表》可直接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3.述职测评。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凡申报院长和副院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行个人述职(面试)。述职内容包括个人简介、主要负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拟任岗位的工作思路。述职时间为10分钟。述职结束后,党委组织部组织测评,参与测评的人员在所有申报人员中统筹推荐院长和副院长。
4.组织考察。确定考察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核实,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纪委意见,个人有关事项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查。
5.党委审批。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和统筹兼顾的原则,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6.任前公示。对新提任的人选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7.任用。公示期满,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发文任用。
四、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报名登记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个人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 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
状况
职称
任现职称时间
现任
职务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个人任
职意向
□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个
人
简
历
本人
的优
势和
特长
奖惩
情况
年度考核情 况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说明:请将电子版的报名表发送至以下邮箱:xgsu@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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