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选拔文学院院长的通知》有关要求,文学院院长选拔工作已经完成了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等程序,党委组织部将组织考察组对相关人选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察对象
刘 云
二、考察时间
2018年5月8日下午
三、考察地点
文学院
四、考察谈话范围
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师代表、办公室主任及其他系列教职工代表。
其他同志对考察对象有什么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向考察组反映。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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