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部分专职副处级干部的公告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部分专职副处级干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分党委副书记8-10名
审计处副处长1名
基建处副处长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2021年11月修订)》(华师党字〔2021〕93号)执行。其中:
分党委副书记人选原则上应有学生工作等相关经历。
审计处副处长人选原则上应有工程类、审计或财经类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校审计、财务及相关工作经历。
基建处副处长人选原则上应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经历,熟悉高校基建工作。
三、选拔方式
以组织选拔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选拔专职副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意向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党委表达个人意向,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6:00前将意向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03室,联系人:朱峰 7907),电子版发送至zzbgb@ccnu.edu.cn。
2.要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切实落实“九严禁”、“九必须”。严禁采取拉票、说情、借汇报工作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在组织选拔工作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向纪委办、党委组织部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纪委办:67868010
组织部:67867139
网络:纪委办:http://jwjcc.ccnu.edu.cn
组织部:jiandu@mail.ccn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2月6日
阅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