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副处级干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副处级干部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数
选拔35名副处级干部。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以组织选拔方式为主,部分岗位以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三、竞争上岗岗位及职数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1名
人事部副部长1名
财务处副处长1名
审计处副处长1名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处长1名
校团委副书记1名
本科生院副院长1名
研究生院副院长1名
科技处副处长1名
社科处副处长1名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1名
基建处副处长1名
保卫处副处长1名
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副处长1名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2021年11月修订)》(华师党字〔2021〕93号)执行。职务职级职称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其中,部分竞争上岗岗位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岗位报名者原则上应有财会、审计或财经类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校财务、审计及相关工作经历。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处长岗位报名者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熟悉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学生工作等相关工作经历。
校团委副书记岗位报名者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有学生工作等相关工作经历。根据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注重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年龄要求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原则上应有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工作。
科技处副处长、社科处副处长岗位报名者原则上应熟悉高校科研工作,具有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经历。
基建处副处长岗位报名者原则上应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经历,熟悉高校基建工作。
五、选拔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同时报名组织选拔和竞争上岗,可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意向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党委表达个人意向。若同时报名竞争上岗,可在《个人意向表》上填写报名岗位,竞争上岗报名岗位限报1个。《个人意向表》请于2023年6月2日下午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附楼114室(联系人:魏雪晨,电话:2778),word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zbgb@ccnu.edu.cn。
(一)组织选拔程序
按照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与任职等程序进行。
(二)竞争上岗程序
1.综合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面试分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个人陈述时间为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为3分钟。
2.考察、讨论决定与任职等程序参照组织选拔程序进行。
按照有关干部提任条件,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竞争上岗岗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竞聘人员少于3人,则该岗位不进行竞争上岗,采用组织选拔的方式产生。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切实落实“九严禁”、“九必须”。严禁采取拉票、说情、借汇报工作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在考察中有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在选拔工作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向纪委办、党委组织部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纪委办:
67868010(电话)
http://jwjcc.ccnu.edu.cn (网页)
党委组织部:
67867332(电话)
jiandu@ccnu.edu.cn(邮箱)
特此公告。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选拔副处级干部个人意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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