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中层领导班子和在岗的中层领导干部。
工作岗位异动的中层领导干部在现履职单位进行考核。提任时间不足半年的副处级干部和正处级的双肩挑干部(不含从副处晋升到正处的双肩挑干部),按提任前的身份考核,不列入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病休超过半年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注明“不定等次”。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办(监察处)负责年度考核的监督工作。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环节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线上测评方式进行。
四、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清正廉洁等五个方面的情况;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品质和思想道德、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精神状态和工作投入、履行职责和工作绩效、为政清廉和守纪律守规矩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考核测评表》(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关对象和领导测评表》(附件2)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群众测评表》(附件3)。
五、考核程序
(一)准备和动员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是全校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工作的一部分,各单位应动员广大教职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考核工作。
(二)提交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4月12日前,中层领导干部个人在华师首页用自己的工号登录“一站式服务”(密码忘记的同志请到信息化办公室一卡通中心重置密码),选择“人事系统”,进入“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按照归档要求,用A4纸正反打印1份系统生成的履职考核表,手写签名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于4月16日前集中交往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03)。其中,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要聚焦党建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虚、空、飘。
提交前,副职应将述职报告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正职将报告交分管校领导审核。
(三)述职述廉
1.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公开述职述廉,大会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由1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进行。
2.述职述廉大会的具体形式由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安排,时间确定后,请提前3天报组织部备案。请各单位在4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民主测评
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登录“干部考核系统”网页或扫描考核二维码进行民主测评。
(五)确定考核结果
中层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中层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正处级和副处级干部两个层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教学科研及附属单位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评定。具体确定办法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年度考核优秀中层领导干部名单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纪委办(监察处)或党委组织部提请复议。受理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核实结果。考核工作监督电话:8010(纪委办)、8011(组织部);电子邮箱:jiandu@mail.ccnu.edu.cn。
(七)反馈结果与考核材料归档
六、考核结果确定与运用
将依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精神,强化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将其作为干部调整、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七、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与总结年度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有效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对象要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虚心诚恳地接受群众评议。
八、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峰,联系电话:7907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考核测评表
2.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测评和相关对象测评表
3.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群众测评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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