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办法(修订)》(华师党字〔2019〕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对试用期满的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5月试用期满的新提任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新提任干部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上级决定的有关情况;试用期内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担任新职务后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
本次试用期考核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小结。考核对象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见附件2),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表格交至党委组织部。
(二)公开述职。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向本单位教职工进行15分钟公开述职,接受与会人员的测评。
(三)组织考察
1.新提任的正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到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并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时,应在一定范围听取群众意见。形成的考察意见填写在《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考核小组意见”栏中。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反馈、使用,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相关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做好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配合和参与考核工作。
五、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栩晨,联系电话:7907,地点:行政楼503室。
附件:1.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2024年5月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职 别
范重庆
正处职纪检员
正处职
费克文
龚炜
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兼党校常务副校长
秦恒
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苏晓刚
校团委书记
王军
后勤保障部党委书记
袁本芳
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高峰
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处长
易吉林
校医院党委书记
黎俊玲
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
秦伟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涛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党委书记
吴小平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副部长(正处长级)
陈雪玲
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张舜
文学院党委书记
李华忠
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书记
张勇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徐杰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正处职组织员
杨帆
公共管理学院正处职组织员
夏守信
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
梁伟
音乐学院党委书记
谢耀辉
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金新利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王坤
计算机学院党委书记
吴成峡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苏艳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副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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