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办法(修订)》(华师党字〔2019〕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对试用期满的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10月试用期满的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新提任干部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上级决定的有关情况;试用期内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担任新职务后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
本次试用期考核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小结。考核对象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见附件2)。
(二)公开述职。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向本单位教职工进行15分钟公开述职,接受与会人员的测评。述职大会时间确定后,请至少提前2天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测评票。请相关单位在2024年11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组织考察
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时,应在一定范围听取群众意见。形成的考察意见填写在《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考核小组意见”栏中,并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交至党委组织部。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反馈、使用,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相关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做好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配合和参与考核工作。
五、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栩晨,联系电话:7907,地点:行政楼503室。
附件:1.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2024年10月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职 别
张海楠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兼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副处职
潘栋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副处职纪检监察员
马俊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娜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兼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艳
人事部副部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张莎
财务处副处长
徐潇潇
审计处副处长
鲍新龙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处长
李萌欣
本科生院副院长
肖华松
研究生院副院长
段治国
科技处副处长兼军工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蔡鹏
社科处副处长
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
高洁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史冬梅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佘远国
基建处副处长
柳亚涛
保卫处副处长
罗璇
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副处长
黄志华
李娜
培训中心副主任兼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戴伟芬
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邓飞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党委副书记
汪兵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徐君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伍伦贡联合研究院副院长
王璐
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丁玉斌
心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桂文亮
文学院党委副书记
肖微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莉
社会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德华
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杨可军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朱峰
化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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