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
鄂组通〔2013〕34 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鄂发〔2012〕4号),现就实施“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突出抓好选拔培育工作,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能力素质,推动立德育人和教学科研“双促进”,为服务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高校教师党支部是党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的战斗堡垒。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教师,认真贯彻落实党在高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推动高校改革发展、加强学科建设、服务师生员工、建设和谐校园中发挥骨干作用。
(一)加强思想建设。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师生员工,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带领和动员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二)服务中心工作。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党群和教学科研组织,保证本单位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及时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四)建强基层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
1、坚持任职条件。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的标准,重点从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产生。(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修养好、群众威信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乐于奉献。(2)党务工作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有经验、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3)学术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本单位领先、业内公认,能够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改进选配方式。选拔任用教师党支部书记由高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鼓励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选配教师党支部书记;对党员教师流动性较大或新成立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党支部,可以由上一级党组织直接指派。提倡将符合条件的行政负责人选配为教师党支部书记。通过2至3年的努力,使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比例达到90%以上。
3、培养后备人才。高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遴选一批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加强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把优秀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作为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1、制定培训计划。各高校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新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要优先安排培训。高校党委重点组织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日常培训,确保教师党支部书记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以上集中培训。
2、丰富培训内容。对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既要突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又要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加强教学科研、做好群众工作及党务工作等方面知识能力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融入中心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能力。
3、创新培训方式。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适当提高授课层次,采取集中培训、案例教学、专题研讨、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倡导“书记讲给书记听”,采取校、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给教师党支部书记授课,请优秀党支部书记现身说法等形式,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培训实效。
(三)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1、实行目标管理。根据院(系)党委(党总支)工作部署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并作出公开承诺。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业务工作融入教师党支部书记目标管理。建立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述职制度,逐步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
2、加强考核监督。以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评价为重点,每年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接受全体党员评议和上级党组织考评。认真运用考核结果,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表优、奖励表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及时调整不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实、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形成和建立制度规范。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1、保证合理待遇。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津贴制度,各高校可比照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核算工作量,给予适当工作津贴,在此基础上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促进作用发挥。认真执行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制度,发挥其在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评审、选拔任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注重推荐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大力培养、表彰、宣传教师党支部书记中的先进典型。
3、给予工作支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着力创造良好环境。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每学期至少分别与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教师党支部书记思想、工作情况,指导做好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党委要把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高校党建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高校党委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抓、带头抓。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是抓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纳入本级年度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选优训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摸清教师党支部书记现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要真正重视、真正关心教师党支部建设,加大投入,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培训有经费、活动有阵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培养选树教师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不断深化“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能力素质,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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