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华师党字〔2024〕3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中层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清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清查人员范围
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
二、清查事项与提交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第六条规定:“双肩挑”干部兼职总数一般不超过6个,专职干部兼职总数一般不超过4个。请各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已有兼职情况自查,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有关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1)。
2.新增兼职未进行报批的中层领导干部,需按规定及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附件2),经各单位研究同意后集中补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核把关,督促兼职中层领导干部履行好岗位职责。经批准兼职的中层领导干部,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2.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有关情况自查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收齐的《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兼职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03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ccnu@ccnu.edu.cn。
3.完成本次兼职清查工作后,如发现中层领导干部存在不报告兼职情况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蔡庆昱 8011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有关情况自查统计表》
2.《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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